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做好本年度科研论文、著作、标准、科研获奖及实验室平台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及著作
论文时间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通过科研系统完成登记、提交,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提交。
注意事项:
1、仅登记已见刊的论文。
2、2024年见刊论文依据《 教研科研业绩计算办法(修订版)(江科大校〔2024〕70号)》中“各类论文在计算业绩分时,论文的第一单位需为 ,原则上业绩分给予作为第一作者的我校教师(对于论文中存在多位共同一作的情况,仅给予排名在前的第一位作者);当第一作者为我校学生,业绩分给予通讯作者(对于论文中存在多个通讯作者的情况,仅给予作为我校排名第一的通讯作者)。”进行认定。
3、所有作者信息应详实登记,包括教师、本科生、研究生、校外人员;承担类型及成员排序应如实填写。
4、EI检索的期刊论文和会议论文,附件除提交论文封面、目录、全文外,还需上传检索证明。
5、专著仅指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校教师为第一著作人的专著、译著(不包括编著/教材/教学用书),需上传图书馆检索证明盖章件PDF。
二、科研获奖及标准
请学院科研秘书汇总登记表并统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just6875@just.edu.cn;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获奖及标准。
注意事项:
1、科研系统仅登记科研类奖励,不包括(学科类、教学类及学工)各类竞赛获奖。
2、获奖需提供单位证书扫描件,其中省部级以上获奖、集团学会一等奖、特等奖除扫描件外,还需提供单位获奖证书原件。证书原件及证书移交单纸质件统一交至科研院304室。
3、获奖登记表所有信息应全部填写完整,需登记全部获奖人员姓名,包括教师、本科生、研究生、校外人员,其中对奖项认领人进行加粗,并对校内人员进行标注。
4、标准登记表所有信息应全部填写完整,并提供发布文件全文电子版。
三、实验室平台
请学院科研秘书汇总登记表并统一提交相关立项批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ust6875@just.edu.cn;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实验室平台。
以上各类科研成果登记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逾期不可再提交。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