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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为服务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推进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 完善工程领域人才评价体系,提升工程领域人才评价质量,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商请省科协推荐工程领域评审专家4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爱党报国、敬业奉献、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研伦理,作风严谨、品行端正、 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工程能力水平
1.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在工程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取得重大成果。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 2 项:
(1) 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2)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
(3) 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国际主要工程 学术组织担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执委或相当的决策职能职务,或在工程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任副主编及以上职务。
(4) 担任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理事或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5) 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
(6) 拥有重要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长期在工程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二、学校推荐名额及程序
1.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于5月24日16:00前填写《工程领域评审专家推荐人选信息登记表》,发至邮箱1148328623@qq.com
三、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经推荐审核进入“中国科协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库”的专家,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一)权利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获取劳务报酬等。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四、有关事项
(一)重点推荐领域
请重点推荐在装备制造、信息电子、土木水利与建筑、化工冶金与材料、能源与矿业、农业、环境与轻纺、卫生医药等 领域中,提出或解决重大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
请注重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以及民营企业中头部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以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有金融机构中推荐专家。
(二)推荐工作标准
推荐单位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工程能力水平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同意,方可推荐。推荐单位和评审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联系人:胡明雅 ,联系电话:8444687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