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科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江科大校〔2018〕29号)

作者:发布时间:2022-05-12浏览次数:145




文件



江科大校〔201829



关于印发《本科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

(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蚕业研究所,有关部门:

现将《本科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27

本科生在校外单位

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更好地实施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学校允许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为加强对本科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格条件

本科生申请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生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意向书,或学院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了联合指导协议。

2.校外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并能提供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条件。

3.在企业做毕业设计的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并尽可能结合企业实际问题。

二、申请程序

1.学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材料,同时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1),并由校外指导教师及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同时应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

2.专业负责人须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课题名称、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校外指导教师的资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须为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负责督促、检查、落实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3.校内指导教师、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所在专业负责人、学院分管教学的负责人须在学生提交的《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由学院、校外单位、学生三方签订《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安全协议书》(附件2)。

三、具体要求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江科大校[2018]28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工作进度应与校内同步进行。

2.学生必须在校内选题流程结束后方能外出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验收答辩三个环节须回到学校进行。

3.学生在校外应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及进度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与校内、校外指导教师保持经常联系,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4.校内指导教师须每周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指导。

5.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做好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并适时与校内指导教师沟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

6.校外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学生返校前,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和评分工作。

7.学生必须在答辩前两周完成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回到学校,在校内指导教师完成对其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并获得答辩资格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评定在学校进行。

8.毕业设计(论文)凡涉及校内外指导单位的技术机密或商业机密,学生和校内外指导教师及所在单位应做好保密工作。

四、其它

1.本规定中未涵盖的内容,遵照《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江科大校[2018]28号文件执行。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2. 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安全协议








附件1

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填表时间:

学院


专业


姓名


学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第八学期是否有非毕业设计之外的其他课程

(若有请注明课程名及学分)


所在单位名称


单位联系电话


校外指导教师姓名


职务/职称


性别


校内指导教师姓名


职称


申请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原因(交换生或国际学院的学生请注明)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校外指导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学院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                  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核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表审核后,由学生本人、学院各存留一份。

附件2

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安全协议

甲方(校外指导单位):

乙方(学生):

所在学院:

为了共同做好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生在甲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在甲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做违法之事。不得从事与之无关的活动,保守甲方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秘密。

三、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学习,服从甲方安排和管理。

四、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甲方负责乙方的人身安全。甲方要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对严重违章作业或不遵守乙方厂纪厂规又不服从管理的,经与乙方单位联系,可取消乙方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资格。

五、如有工作需要,甲方单位必须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样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并且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校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人代表:                分管教学院领导: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长办公室                  2018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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