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 2023年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 海洋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 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拟招生人数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别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学术学位 |
082403 | 水声工程 | 学术学位 |
085400 | 电子信息 | 专业学位 |
二、 复试方式
1.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2.调剂考生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
三、 复试的组织与安排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评定,考生的外语口语能力、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及知识面等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负责测试并评定成绩。
3. 第一批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
海洋学院第一批(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28日。复试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梦溪校区 海洋学院(综合楼D楼)
日期 | 时间 | 安排 | 地点 |
3月26日 | 14:00-17:30 | 资格审查 | 海洋学院报告厅 (综合楼D楼2楼) |
3月27日 | 8:00-9:00 | 体检 | 梦溪校区校医院 |
14:00-17:00 | 笔试 | 综合楼D楼309 | |
3月28日 | 8:30-17:30 | 综合面试 | 综合楼D楼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4.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四、 复试内容及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参照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收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 初试准考证。
(3) 学历学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 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可电子签名或盖章)。
(5) 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奖学金奖励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6)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及在职定向协议(或合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村干部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加分考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第一志愿考生于3月26日(周日)下午14:00—17:30到 梦溪校区综D二楼海洋学院学术报告厅,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试资格审核。
调剂时采用网络复试方式,请考生将以上材料以PDF形式按照编号顺序提前备好,届时根据学院调剂公告,在远程招生面试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
注:以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或整理成册,并于复印件左上角标注姓名及考生编号、报考专业。
2.体检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我校校医院(一志愿考生可于3月27日上午8:00-9:00,携带身份证前往我校梦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86元),或考生所在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并在拟录取后下发录取通知书前,交至海洋学院备案(可电子版)。
3.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考核(考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专业课考核(考试),满分150分。信息与通信工程、水声工程、电子信息专业复试科目为958《通信原理》,参考书目:通信原理,樊昌信,国防工业出版社,第7版,2013年。
(2) 专业综合面试,包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专业综合知识。专业综合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口语加听力满分共50分,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 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满分30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课面试成绩+口语与听力总成绩+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成绩。
说明: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调入考生个人档案和户籍关系。
每批复试结束后,学院核算考生综合成绩,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请考生登录 海洋学院官网:http://ocean.just.edu.cn/,查看复试结果。待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 研究生学院官网:http://yjsb.just.edu.cn/,查看拟录取结果。
若有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我院将根据参加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复试缴费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用为80元/人。其中,第一志愿现场复试时的由考生现场缴纳,调剂考生在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内缴纳。
六、调剂工作
1.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调剂复试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并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详见调剂公告。
七、其它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
2.特别提示。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参加面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专家组成员的组成等。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4.未尽事宜按 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的解释权在海洋学院。
海洋学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