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2023年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就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原则上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的在校研究生。
2. 学术学位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3. 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2. 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 申报者的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三、申报项目及经费资助
学术型研究生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并附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和申请专利等成果材料。申报人申报创新计划时须填写立项任务书,制定明确可考核的目标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应达到学校规定的立项任务基本要求。
创新计划项目实行经费资助,自然科学项目每项资助1.5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资助0.8万元。
创新计划按资助经费来源分为A类和B类两种类别,A类为校拨经费资助,B类为学院或导师自筹经费资助,学院推荐同意并有经费保障的B类计划符合条件的将优先推荐为省创新计划项目,学院应积极筹措经费对B类计划项目予以资助,并保证B类项目经费足额及时拨付。
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由学院组织推荐,填报相应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报省里审定立项。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择优推荐。
2.项目报送要求和申报表格材料见附件1、附件2。
3.申报材料请在3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4.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广泛动员、精心准备、积极申报,认真做好本次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
1.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2.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相关申报表格与材料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