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金课”培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教务处决定对2021年立项培育的“金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培育的“金课”项目,具体培育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立项建设的课程对照《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金课”培育工作的通知》中各类“金课”建设类别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
2.课程组需整理提交全套课程建设资料,填写《 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金课”培育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案例,教学视频,学生考核材料等。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将根据各类“金课”建设标准,通过专家听课、检查课程资源建设情况、评阅结项申请书、现场答辩及考察项目实施效果等方式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验收结果。
4.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和合格课程颁发苏州理工学院“金课”证书。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延期整改后再组织验收。
5.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应填写《 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金课”培育项目结项延期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延长1年建设期,每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延期建设的课程如果验收不合格,不再延期整改。
三、材料提交
请各课程负责人于11月9日前提交《 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金课”培育项目结项申请书》(一式5份)、佐证材料、《 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金课”培育项目结项延期申请表》(一式1份)等相关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楼628室。同时将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7292504@qq.com,压缩包名称为“XX学院+姓名+2021年“金课”验收材料”。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12-56731148。
附件:
1. 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2021年“金课”培育项目立项名单
2. 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金课”培育项目结项申请书
3. 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金课”培育项目结项延期申请表
张家港校区教学工作部
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