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管理,根据《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工作的通知(江科大港教〔2021〕07号)》要求,现对2021年度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申请延期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请延期的项目。(附件1)
二、验收条件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立项申请表》中的建设任务;
(二)完成项目要求提交的验收材料:
1.一份修订完善新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找准德育要素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思政育人成效。新教学大纲应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2.一套教案及一份完整的课件。根据教学大纲编制的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一份完整的教案;根据授课教案编制的一份完整的课件;
3.设计至少3个课程思政典型教学案例和3个课程思政教学视频(时长8-10分钟,要求教学视频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晰,限定为MP4格式),同时制定对应典型案例和教学微视频的教学效果考核方法。
4.教师指导课堂讨论(或实验、实习等)过程材料;
5.学生典型作业;
6.教学经验总结。
(三)项目其他课程建设成果。
(四)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使用。
三、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对照《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工作的通知》中建设要求及《申报书》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并提交相关结题材料。
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将通过专家听课、检查课程资源建设情况、评阅结项申请表、现场答辩及考察项目实施效果等方式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验收结果。
3.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和合格课程颁发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证书。验收不合格的课程,不再延期整改,撤销其培育资格。
四、其他事项
各课程负责人须在11月9日前提交《 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5份)、佐证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楼62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7292504@qq.com,压缩包名称为“XX学院+姓名+2021年“课程思政”结项验收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12-56731148。
附件:
1. (张家港)、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申请延期结项名单
2.《 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申请表》
张家港校区教学工作部
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9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