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区、苏理工国基引导项目与 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3/10/11 10:12

各部门:

为助力 张家港校区(以下简称校区)和苏州理工学院(以下简称苏理工)青年教师科技能力提升,参照《 青年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区、苏理工国基引导项目与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部门及相关老师积极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类别1——国基引导项目

面向对象:国基引导项目主要面向校区/苏理工青年博士。此类别以后续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为目标,旨在提升青年博士的选题质量并拓宽科研基础。

申报对象原则上为近3年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及江苏省社科基金的教师,相关题目没有受到过本项目或其它高水平项目的资助,要求申报书质量较好或专家评审意见较好。申报教师需对原有申报书认真修改后方可参加项目评审。获批立项后,须持续申报国家级纵向项目。

结项要求:国基引导项目在结项考核时,需完成下列指标之一: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立项资助1项;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或录用高质量论文B类以上1篇、或C类以上2篇、或D类以上3篇、或相当论文业绩。

成果第一完成人须为项目负责人,第一署名单位须为 。

类别2——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

面向对象: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主要面向校区/苏理工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含实验系列),要求有一定的科研基础,有意向申报更高级别的项目或者已经开展横向产学研合作。已获得该类别项目立项资助的老师不得重复申报。

结项要求: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在结项考核时,需完成下列指标之一: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相关科研计划项目立项资助1项;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以第一作者完成高质量成果2项(学校高质量论文或发明专利);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与企业开展横向合作,并获得可支配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并完成结题(经费需到学校账户,本单位内的切割/转移经费不算)。

成果第一完成人须为项目负责人,第一署名单位须为 或苏州理工学院。

二、项目完成时限及资助额度

1.研究期限为3年,起止时间为:2023111日至2026111日,项目负责人需在研究期限内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和目标。

2.国基引导自科类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6万元。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资助经费均为0.6万元。项目立项后拨付40%经费,根据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合格的拨付剩余40%20%经费,不合格的延迟或停止拨付相关经费,并根据情况保留追回已拨付经费的权利。

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申请人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公开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参加科研学术交流等。经费使用参照《 苏州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314号文件)执行。对于高水平成果产出突出的项目,在中期检查或结题时可额外申请加强资助力度。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1.个人申请: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材料一式5(双面打印、含一份签字版),并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材料以负责人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775861568@qq.com

2.学院审核:纸质材料需经科研院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科产部。

3.材料受理时间:202310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56731902

附件.rar

张家港校区科产部

苏州理工学院科产处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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