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蚕业研究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39号)精神,现开展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申报程序
1. 请相关学院(所)根据申报条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件二),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5点之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交至人事处人事科(联系人:赵汗青,电话:0511-84401036)。同时,报1名学院(所)负责本项工作的联系人。
2. 根据通知要求,后期网上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4月8日
附件:
1. 附件一:《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