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江苏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我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苏教规〔20191号),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和基本底线,对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程序和办法也作了具体规定。根据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及时组织开展《江苏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文件学习,相关要求如下: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及支部学习等形式,及时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开展文件精神学习,并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方式将文件发送至每位教职工,确保文件学习全覆盖、无死角。

2.各二级党组织要以学习为契机,切实履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引导广大教职工不断提升职业素养,规范履职履责行为,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3.各二级党组织于1010日前将本部门学习情况总结(包括未学习人员名单及原因)、图片资料等,经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陆艳  联系电话:84401866

电子邮箱:justjgb@163.com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规〔20191号)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917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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